根據〔中組發(2008)3號〕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的意昂精神,現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意昂作如下規定🙎🏻:
一、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意昂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就目前每月工資計算方法⏮🐇:
〔崗位工資+薪級工資+1/2(職崗津貼+基本津貼+每月70%崗位津貼)-稅金〕×比例
二🤾🏽♀️→、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三、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四、學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0元。
五🏈、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六、本規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意昂平台黨委組織部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