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發(2008)3號〕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的意昂精神,現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意昂作如下規定:
一、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意昂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就目前每月工資計算方法:
〔崗位工資+薪級工資+1/2(職崗津貼+基本津貼+每月70%崗位津貼)-稅金〕×比例
二👷♂️、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三、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四、學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0元🦻🏻。
五⭐️🙅🏿♀️、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六🤸🏼♀️、本規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意昂平台黨委組織部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