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完善經濟與管理學部(以下簡稱“學部”)黨委班子意昂機製和議事決策製度👙,提高學部黨委會議議事決策水平😂,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意昂條例》《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直屬高校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製度的意見》和黨內有關規定🧖🏼♂️,結合《意昂平台院系級黨組織會議議事規則》和學部實際,製定本規則。
第二章 議事範圍
第二條 學部黨委會議的主要議事範圍包括:
(一)上級重要指示、會議和文件精神的傳達、學習🫳🏻、貫徹和落實;安排落實上級下達重要任務的意昂部署。
(二)辦學方向、發展規劃和基本管理製度👨🏿💼;改革發展穩定以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三)領導班子建設🍉,以及包括黨支部書記在內的幹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依照有關程序對有關幹部人選的推薦✌🏻。
(四)意識形態意昂、思想政治意昂、宣傳意昂、文明文化建設👩🏿🚒、和諧校園建設中的重要問題💡。
(五)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包括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服務意昂等📵。
(六)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內監督意昂。
(七)統一戰線意昂,關心下一代意昂,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學生會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中的重大事項👨👨👧💆。
(八)機構設置、人員編製配備方面的重大事項♏️;教職工隊伍建設👷♂️,包括規劃👨🏼🦳、引進🧚🏿♂️😯、培養等方面的重大事項。
(九)重大評價評獎,評估考核、獎懲激勵方案及結果,以及涉及師生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十)黨代會意昂報告,以學部黨委名義發布的重要決定🤡🧘🏿、意昂及其他重要文件,及以學部黨委名義向上級上報的重要請示🐒、報告等文件。
(十一)黨費和黨建意昂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二)涉及安全穩定的突發性情況和重大問題的處置。
(十三)應當由學部黨委會議研究或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三條 有關黨的建設,包括幹部任用𓀑🏤、黨員隊伍建設等意昂,由學部黨委會議研究決定👩🏽🍳;涉及辦學方向、教師隊伍建設👨👩👧、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應由學部黨委會議先研究再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
第三章 會議組織
第四條 學部黨委會議一般每兩周召開1次🥄,遇有重要情況可以適時召開。
學部黨委會議由學部黨委書記召集並主持🩲。書記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委托副書記召集並主持👩🏿🔧。
第五條 學部黨委會議議題由學部黨委書記提出,或者由黨委班子其他成員提出建議議題,書記根據有關規定和意昂需要👴,在充分聽取黨委班子成員意見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後確定會議議題🌬,一般不臨時增加議題。
會議議題安排應當適量🧑🏽🏫,重大、緊急議題優先安排。除因特殊情況臨時召開會議外,議題應當在會議召開2天前意昂學部黨委委員和列席會議的人員📟。
第六條 學部黨委會議的出席人員為學部黨委委員✖️,非黨委委員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可列席會議。根據意昂需要*️⃣,會議召集人還可以確定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第七條 學部黨委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可召開🫰🏼。學部黨委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應當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以用書面形式表達。
第四章 議事程序
第八條 提交會議審議的議題事先應做好充分準備🍨,如涉及重大問題,一般應當事先征求相關方面意見,征求教職工黨支部書記意見🐳;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要認真進行專家論證🛌🏼、技術咨詢、決策評估;對與師生員工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應當在征求意見階段擴大師生員工參與度😖。重要議題還應事先與學部主任進行充分溝通,聽取意見。
第九條 提交會議審議的議題一般由提出議題的學部黨委委員匯報🏤,必要時由具體負責人員進行補充。與會人員應充分發表意見,對不屬於自己分管的意昂💳,也應該從全局出發關心支持,積極提出意見♍️🧜♀️,對決策建議應分別發表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的意見,並說明理由🧑🏼⚖️。會議主持人根據討論情況進行歸納總結🐃👩🏿🔬,提出明確意見📳,在征求委員們的意見後,形成會議決定🗼。
在討論重大事項和幹部意昂時🧗♂️,書記應當最後發表結論性意見🙆🏽♂️。需表決的事項,應提請會議表決。學部黨委委員在討論和決定重大事項時因故缺席👰🏻♀️🫰🏼,由書記或會議主持人事先征求意見並事後通報情況。
第十條 學部黨委會議表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實行一人一票。表決可以根據討論和決定事項的不同,采用口頭⛰、舉手、投票等方式進行,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意見不計入票數🪜。
投票表決一般采用記名方式🎯,幹部人事等個別敏感問題,可采取無記名方式🤾🏻♂️。
第十一條 學部黨委會議實行一題一議👩🏻🚒,決定多個事項時應當逐項表決。表決結果當場宣布。如遇重大分歧,應當暫緩作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後提交下一次會議表決;在緊急情況下,可在會議主持人的提議下表決🌚👡,形成決策意見後予以實施👔,必要時應向學校黨委報告。
第十二條 學部黨委會議須安排專門人員完整🧯、詳實、規範記錄會議決定的事項、參與人及其意見🏊🏿♂️、表決情況🫰、結論等內容,並根據會議記錄起草會議紀要等材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由學部黨委書記或者書記委托的副書記審核簽字。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和會議有關材料要妥善保管並及時存檔💇🏼♂️🙋♂️。
第十三條 凡屬應當由學部黨委會議討論和決定的事項,必須由集體研究決定👩🦲,任何人或者少數人無權擅自決定。如遇緊急情況🪶,不能及時召開學部黨委會議的,相關人員可報本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臨機處置👩🏻🦽,但事後必須及時向學部黨委會議報告🧏🏻♂️。
第五章 議事紀律
第十四條 凡屬重要議題和“三重一大”事項,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學部黨委委員集體討論作出決定,不得以傳閱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進行決策🍽。
第十五條 凡討論和決定的有關事項涉及與會人員本人或者其親屬而需要本人回避的,本人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第十六條 學部黨委會議決定的事項🌩,必須堅決執行🖕🏿,任何個人無權擅自改變;如有不同意見的💝,在無條件服從的前提下允許保留,也可以向上級黨組織反映,但不得有任何與會議議決🎎、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和行動。
第十七條 對限製傳達範圍的討論環節和決定事項,與會人員不得在規定傳達範圍之外泄露會議討論和決定情況;會議決定在未正式公布之前🌑,與會人員不得向外談論有關細節和內容👈🏼。該以學部黨委名義表態的事項,不能以個人名義表態🍸,違者要追究責任。
第十八條 會議材料應妥善保管,涉密材料應於會後及時收回。
第六章 決策執行
第十九條 學部黨委會議作出決定時👯♂️🧘🏿♂️,必須明確落實議題事項的責任人🙅♀️,同時明確執行和匯報的時限📆👩🎓。對於會議決定,學部黨委委員均須按照各自分工認真組織實施、協同配合,做好督促檢查👅,並將執行情況及時向學部黨委會議匯報💪🏽。
第二十條 學部黨委會議作出的決定在執行中遇到較大困難或有關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導致無法執行或無法全部完成的,經學部黨委書記同意*️⃣🛀🏿,可提交黨組織會議再次進行研究討論,調整有關部署✂️。
第二十一條 學部黨委會議的決定和決策執行情況,應根據黨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向黨員和師生員工傳達⇒,必要時應向學校黨委匯報🤚🏼。
第七章 議事監督
第二十二條 學部黨委應按照有關要求向學校黨委及學部黨員報告會議議事決策機製運行情況🙆🏼♀️,自覺接受監督。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則由學部黨委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