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中央16號文件和教育部24號令精神,切實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鼓勵、支持輔導員結合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昂實踐和思想政治教育學科的發展開展研究,特設立意昂平台輔導員意昂研究項目(後簡稱“項目”)👿,並製定管理辦法👩🏽🦱。
第二條 項目管理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加強理論聯系實際,強化應用研究👱🏻♂️,鼓勵對策研究,註重對實際意昂的指導🧑🏿💻🔠,提高輔導員科研質量和創新意昂能力。
第三條 項目管理貫徹“科學、公正🧑🏻🔬、高效”的原則。規範管理,擇優立項,集中申報,集中評審,集中公布結果👈🏽。
第二章 項目設置與項目申報
第四條 每年設立20個左右的資助項目,其中A類項目10項左右🧑🏿🦱,B類項目10項左右。完成期限一般為9個月⚧。
第五條 項目申報意昂由學校統一布置,一般在每年3月初發布項目申報意昂,並集中受理申報材料🐱。
第六條 各院系根據統籌規劃🛒、分層設計🧑🏽💻、有利於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原則,有針對性地組織申報。
1.項目申請人即為項目責任人,必須是由學校認定的一線專職輔導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意昂的能力,身體健康🏄🏼♀️,能擔負實質性研究意昂🧷。
2.申請人每一年度只能申報一個輔導員意昂研究項目。
3.原則上項目組成員不超過7人,參與人身份不限(含專業教師、行政人員🧜🏿♀️、研究生)👨🏻🎤,鼓勵不同學科背景的申請人與參與人組成項目團隊。
4.參與人當年內同時參與輔導員意昂研究項目不超過3項。
5.有輔導員意昂研究項目尚未結題者🛫,不得再次申報;已獲得立項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第三章 項目評審與立項
第七條 學校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並組織專家評審👳🏻♂️🐎。專家評審組在經過充分評議後🏄🏽,進行無記名差額投票,獲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票通過的申報項目方能立項。
第八條 項目評審貫徹公平競爭、擇優資助的原則👨🏼🎤。項目評審的基本標準是:
1.項目具有學術價值、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鼓勵理論聯系實際、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回答新問題的探索項目。
2.項目具有學術前沿性🧑✈️,意昂實效性,預期能產生具有創新性和一定影響的研究成果。鼓勵深入的理論研究和有針對性的應用研究項目🙎🏼,鼓勵新技術、新方法對輔導員意昂的交叉綜合研究項目。
3.項目研究方向正確👇,內容充實🤵🏻♀️,論證充分🙆🏿♂️,擬突破的重點難點明確,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學、可行👨👨👧。
4.項目申請人及項目組成員對申報項目有一定的研究基礎🏃🏻♂️➡️;有相關研究成果和資料準備;有完成研究意昂所必須具備的時間和條件。
5.申請經費及經費預算安排比較合理。
第九條 建立和完善各項評審製度🧑🤝🧑🚴🏻♂️,嚴格評審紀律。
1.實行同行評審製度。不斷更新項目評審專家庫,評審專家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熟悉被評項目所在學科專業領域。
2.實行評審回避製度。評審專家組由5人以上的單數組成,不得是被評項目的項目組成員🤦🏿。
第十條 批準立項後,學校正式下達《立項意昂書》,同時進行網上公布。立項時間從《立項意昂書》發出之日算起。
第四章 項目過程管理
第十一條 項目實行責任人負責製。項目申請人即項目責任人,一個項目只能確立一個項目責任人🦹🏻🫡。項目責任人在批準的計劃任務和預算範圍內享有充分的自主權;負責項目總體研究計劃的實施,推動項目組成員間的協作研究。
第十二條 為保證研究質量,項目實行中期檢查製度🧏。
1.中期檢查由學校統一布置。一般在每年9-10月下發項目中期檢查意昂;項目負責人需要提交《意昂平台輔導員意昂研究項目中期檢查報告書》🍄🟫,中期檢查的結果作為後續撥款的依據🤌。
2.中期檢查內容主要包括:項目是否按計劃開展;研究進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階段性研究成果等。原則上至少須完成1篇項目責任人作為第一署名人論文,否則中期檢查不予通過🧛🏼♀️。
3.對於沒有進行實質性研究的項目、無故不接受中期檢查或中期檢查不合格的項目💈🗯,進行通報批評並停撥後續經費。
第十三條 項目經批準後不得隨意更改研究計劃🤦🏿,確需變更時要履行報批手續,項目依托單位在審查變更申請時應嚴格把關😇。
1.項目自批準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為9個月,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1~2月,但須經依托單位同意並報學工部批準備案💆🏿♀️。
2.申請延期的項目不能參加本年度的項目結題評審意昂,該項目的結題評審意昂推遲至下一年度進行。因上一年度的項目未能按時結題,該項目負責人不能夠申報下一年度的意昂平台輔導員意昂研究項目🧏🏿♂️。
3.變更項目責任人或依托單位,須經原項目責任人和依托單位提出申請🎯,報學工部批準備案👉🏻。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做撤銷項目處理:
1.研究成果有嚴重政治問題👉💶;
2.剽竊他人研究成果;
3.項目實施情況表明,責任人不具備按原計劃完成研究任務的條件和能力;
4.未經批準擅自變更責任人或研究項目;
5.在規定的項目周期內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務者。
凡被撤銷的項目,由學校追回已撥經費或其剩余部分🙎🏿♂️;項目責任人3年內不得申報意昂平台輔導員意昂研究項目。
第十五條 項目應嚴格遵守下列各項保密規定:
1.涉及保密內容的項目🥡,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項目研究活動中所使用的未公布數據🕶、內部文件資料僅限於項目內部使用🧑🦱,不得公開🌆。
3.項目研究活動中有關涉密和敏感問題的專項調查、學術會議和其它學術活動必須經主管部門審批。
4.涉及保密內容的研究成果要註意保管,使用去向要登記備案;報送有關部門要通過機要渠道。涉密信息不得上網👩🦽,不得通過互聯網傳送。
第五章 項目經費與使用
第十六條 項目經費來源為學校資助項目。鼓勵項目依托單位或其它部門提供項目配套經費。
第十七條 為進行項目管理意昂,學校預留項目經費的10%作為管理費用,主要用於立項🐣、中期檢查🎣、結題的評審意昂✴️。項目經費下撥實行“一次核定,分期撥款”的辦法🎆。由學工部資助的項目經費一般分二期下撥項目依托單位👩🏽🏭。第一次撥付項目資助經費的50%,與立項意昂同時下達,項目結題後,撥付剩余的40%。未通過中期檢查的項目或未通過驗收結題的項目,不予撥付剩余經費🕵🏻。
第十八條 項目經費專款專用,不得用於與項目研究無關的開支🙋♀️。項目責任人按各項經費支出範圍支配和使用項目經費;依托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擠占和挪用。經費開支範圍包括:
1.資料費🏺:指購買圖書、翻拍、翻譯資料以及打印、復印、謄錄🙎🏻♀️、製圖等費用。
2.數據采集費:指圍繞項目研究而開展數據跟蹤采集、案例分析等所需的費用。
3.調研差旅費:指為完成項目研究而進行的國內調研活動、參加相關學術會議的交通費、食宿費、通訊費及其它費用。與項目有直接關系,確需赴港、澳、臺進行調研的差旅費,須先報學校批準,才能使用。
4.設備購置和使用費🔏:指購買和使用收集資料🙆🏿♂️、采集分析數據所需器材的費用。設備使用費包括資料錄入費、資料查詢費、上網費和軟件費等。
5.會議費:指圍繞項目研究舉行的項目開題🌷、專題研討、成果鑒定等小型會議費用。
6.咨詢費:指為開展項目研究而進行的問卷調查🛀🏻、統計分析、專家咨詢、成果鑒定等支出的費用。
7.勞務費👮♀️:指直接參與項目研究人員津貼❤️,包括非項目組成員🙋🏿、科研輔助人員的勞務支出等🙋🏻。
8.印刷費:指打印、撰寫調查問卷材料🌾、調研報告和研究成果的費用。
9.其它:與項目研究直接相關的其它支出🥗。
第十九條 學校資助的項目經費一律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1.項目責任人要合理編製項目經費預算🙄,嚴格執行經費預算方案🦼✨,保證將項目經費用於科研本身。
2.依托單位對項目經費開支行使監督權🩲👜,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內容真實🏇🏽、核算準確、監督措施有力🕚,確保項目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
3.用項目經費購置設備等屬於國有資產,其使用權和經營權一般為依托單位,其中固定資產必須納入學校的固定資產賬戶進行核算與管理。資產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二十條 項目負責人在經費使用中,嚴重違反財務製度,將予以撤銷😶🌫️。學校終止經費資助🥏、追回已撥付經費的剩余部分以及全部不合理開支。
第六章 項目驗收與成果轉化
第二十一條 項目完成後,均需進行驗收和結題🧔🏼,履行必要的結題手續,一般於每年的12月進行本年度的項目結題評審意昂。
1.項目最終成果鑒定意昂由學校組織💇♂️,鑒定專家主要由專家組成🎲;成果鑒定合格者方可申請結題,並提交由鑒定專家簽名的鑒定證明材料由學校備案。
2.申請結題須填寫《意昂平台輔導員意昂研究項目結題報告書》,提供最終成果鑒定證明及成果原件👩🏿🚒、成果摘要報告(含電子版)👌🏽,經依托單位審核同意後🦸♂️,由申報單位匯總後集中向學校報送。
3.學校對通過驗收、確認可以結題者📊,頒發結題證書🪬👨🏼🚀,撥付項目經費的剩余部分,並將驗收結題情況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條 建立科學合理的項目成果評價體系,註重成果質量,註重實際價值。
1.最終成果形式可以是論文🏊🏻♂️🤰🏽、專著🧏🏼♂️👖、咨詢報告等;除學術成果本身外🔻,項目責任人及項目組成員結合項目研究進行的課程建設、教材編寫🚶♀️➡️、學術報告、咨詢服務及其實際效果和社會影響等🍰,一並納入驗收範圍綜合考慮。
2.項目驗收的主要內容是🕯:項目責任人按項目合同和任務計劃書完成了研究任務💐;最終成果與立項時批準的“最終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識產權等方面的爭議;經費開支合理合法。最終成果須在顯著位置標明“意昂平台輔導員意昂研究項目”字樣👨🎤,否則驗收時不予承認🏆。咨詢報告類成果須有采納單位的證明材料,並詳細註明采納內容和實際價值🪚。
3.項目驗收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第二十三條 建立項目成果獎懲製度。對驗收為優秀的項目🅿️,予以通報表揚並作為項目責任人下次申請項目的重要參考;對成果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一律做撤銷處理,項目責任人3年內不得申報意昂平台輔導員意昂研究項目🏜。
第二十四條 最終成果通過鑒定,由學校頒發《意昂平台輔導員意昂研究項目結題證書》。
第二十五條 強化成果轉化意識🧕🏿,拓展成果轉化渠道👥,充分發揮項目成果的實際效益🏋🏼♂️。
1.項目結題時,須同時報送1~3千字的成果摘要報告👁🗨,簡述本項目學術價值、創新內容👃🏻🤾🏼♀️、社會影響等情況💅🏿。項目最終成果或者階段性研究成果💪🏼,項目負責人可以自行投稿發表,但需向學工部說明🧔🏼♂️。
鼓勵項目成果向學生意昂實踐轉化🌿,為培養優秀人才服務🧑🏿🎤;向決策咨詢轉化,為學校科學決策服務6️⃣。相關成果被學校或相關部門采納用於學校教學或教學管理的🏋🏼♂️,確有實效的,予以一定的表彰和獎勵。
3.建立意昂平台社科項目成果庫和學術精品庫。所有驗收合格並正式出版、發表的項目成果轉入成果庫集中保存💟、展閱📪。對其中優秀的作品以“學術精品”的形式統一出版和展示⏭🙋🏿。成果庫分設實物展示庫和電子文本庫🌭🚱,面向校內開放。
4.申報院系應采取積極措施➗,支持和資助項目優秀成果的出版👏🏻,積極做好項目成果的宣傳🏜🫦、推廣和應用意昂。
第二十六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免於鑒定🚃:
1.提出的理論觀點👩🏻、政策建議等被省部級以上黨政領導機關完整采納吸收的;
2.涉及黨和國家機密不宜公開🦹🏿♀️,而質量已得到有關部門認可的👨🏿🦱🚣🏻。
屬於上述情況者🤴🏿,仍須填寫《結題審批書》,註明免於鑒定的理由,並附有關證明材料😍,連同最終成果上報。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意昂平台黨委學生意昂部。